财政部、税务总局:取消铝材、铜材等59种产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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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矿联网
更新时间: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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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取消铝材、铜材等59种产品出口退税。将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等209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针对此次退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11月18日发布《关于出口退税率调整对公司影响事宜的提示性公告》称,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取消铝材、铜材等产品出口退税,主要涉及公司的铜管产品出口,且公司产品出口90%以上都是以进料加工的方式展开,进料加工业务模式是以加工费为税基,受退税调整影响很小。
海亮股份是行业最早展开全球化布局的企业之一,有着丰富的全球化经验和经营能力应对各种贸易、税收政策的变化。新政出台后,该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自2024年11月18日开始,所有产品出口调整为来料加工或者进料加工方式。海亮股份表示,海外铜管产品的竞争,实际是中国铜管加工企业之间在海外的竞争,海亮股份在海外9个国家拥有12个基地,海外铜管产能占中国企业在海外铜管产能约2/3,退税政策的调整,会显著提升公司在海外基地生产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的印尼铜箔项目是国内铜箔加工企业唯一海外项目,已试生产,明年将实现批量生产供货,退税政策的调整将极大的提高印尼铜箔基地的战略地位与海外竞争力。海亮股份将会进一步加快海外战略的推进,挖掘海外越南、泰国、德国、美国等10个成熟基地的产能,同时,进一步加快摩洛哥基地产能的建设进度,最快速度提升海外整体产能,进一步提升全球竞争力。
国金证券金属材料首席分析师李超认为,此次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涉及7407-7411项目下铜材产品,包括铜条杆型材、铜丝、铜板带、铜箔及铜管。2023年,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铜材出口量为56.64万吨,占铜材出口总量的83.6%,其中,来料及进料贸易共20.77万吨,一般贸易共34.12万吨;2024年1—9月份,此次涉及的铜材出口量为52.36万吨,占铜材出口总量的85.5%,其中,来料及进料贸易共15.69万吨,一般贸易共35.36万吨。2023年,我国一般贸易类型的铜材出口量共34.12万吨,占铜材总产量的1.5%,占国内消费的2.35%,总体占比有限。此次政策出台可能导致铜材出口成本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但高附加值的铜材产品或仍能维持一定利润空间。据SMM测算,受出口退税取消影响,预计2025年铜材总出口量下降21万吨,约占需求的1.4%。我国对铜进口需求较大,初级产品出口占比较小,整体影响有限。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涉及7604、7606-7609项目下的铝材产品,包括铝型材、铝板带、铝箔、铝管、铝制管子附件,此后所有铝材均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2023年,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铝材出口量为523.67万吨,占铝材出口总量的99.1%;2024年1—9月份,涉及的铝材出口量为461.98万吨,占铝材出口总量的99.2%。海外对我国铝材需求大,内外价差及海外铝加工产能不足有望重新给予铝材出口利润。出口退税取消将导致铝材出口成本抬升,影响铝材出口意愿,我国每年出口500万~600万吨铝材,所涉量级较大,取消出口退税将导致铝内外价差扩大。一方面,我国铝材在海外市场存在相对价格优势,内外价差扩大后有望重新给予铝材出口利润,打开出口窗口;另一方面,海外市场对我国铝材需求量较大,短期海外供应或暂难弥补,供需趋紧有助于推升铝材海外价格,同样有助于打开出口窗口,成本压力有望向海外下游传导,对冲出口成本抬升导致的出口量下降。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对象仅为铜铝初级加工产品,对于铜铝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仍维持出口退税,显示鼓励加工产品向高附加值转变的政策导向,同时,推动过剩加工材产能出清并向高质高价值方向发展,有望改善行业低加工费“内卷”格局。铝为能源密集型行业,铝材出口退税相当于部分能源出口补贴,取消出口退税有望促使海外下游为我国铝行业能源成本及“内卷”之下的低加工费支付相应费用,并制衡海外不合理贸易关税对我国加工材的负面影响,掌握供应方议价能力。(中国有色金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