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险累苦脏岗位机器人替代 两部门启动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
作者:李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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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矿业报
更新时间: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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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应用验证内容、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旨在加快推动矿山机器人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推动险累苦脏岗位机器人替代,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聚焦矿山掘进、采矿、运输、选矿、辅助作业、安控、应急救援七类场景开展机器人应用验证,重点验证机器人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实用性、复杂环境适应性以及协同作业能力,积累分析矿山机器人运行数据,探索机器人运维管理模式。同时明确,掘进类、采矿类、选矿类机器人应用验证周期不少于6个月。运输类、安控类机器人应用验证地点不少于2个,每个地点验证周期不少于6个月。辅助作业类、应急救援类机器人应用验证地点不少于3个,每个地点验证周期不少于9个月。
在改进完善机器人性能和制定标准规范上,《通知》强调,着力解决当前矿山机器人可靠性、稳定性、场景适配性不足等难题,建立“应用验证-效果反馈-改进完善-再应用验证”闭环机制,及时发现机器人关键部件、整机性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改进完善,最终迭代升级成适用、管用、好用的机器人。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技术成熟、可靠适用、可复制推广的矿山机器人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围绕“零部件-整机-系统”全链条开展标准与规范研究,制定关键指标分级评价标准、数据安全与系统兼容性标准、机器人运维和操作规程等,形成规范化、规模化推广的整体解决方案。
在申报条件上,《通知》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自愿申报,每个联合体应包括矿山企业、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机器人零部件企业、检测检验机构等单位可参与,明确1家矿山企业为牵头单位。同时,《通知》还规定了需要满足的八项具体条件。
此外,《通知》提到将对应用验证中形成的先进技术、成熟装备、优秀解决方案及典型经验做法,优先纳入相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国家矿山安监局、工信部将统筹利用相关政策,推动在首台(套)装备认定、中央预算内投资、煤矿产能核增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