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规范矿业权登记行为,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部起草了《矿业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13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矿业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矿业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