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砂石价格已从历史高位跌至最低位,价格腰斩甚至不及原来的三分之一,而资源税税率却一直“坚如磐石”,特别是一些从量计征的省份,高额的资源税税率如泰山压顶般令众多砂石矿山不堪重负、备受煎熬,一些砂石矿山甚至因包括资源税、增值税在内的总体税负过高,陷入了“生产即亏损”、“增产不增收”的困局。
“当前,许多地方的砂石价格已降至每吨三四十元左右,有些地方甚至击穿了每吨20元的成本价,但从量计征的资源税税率依然居高不下,尤其是河北省的砂石资源税甚至每吨高达10元,占到销售价格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意味着不管砂石价格高低、砂石矿山效益如何,资源税都要按原来的高标准足额征收。在国家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的新形势下,居高不下、有悖常理的资源税税率,以及今年外销砂石的由3%飙升至13%的增值税税率,已成为制约砂石矿山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和压垮砂石矿山的最后‘一根稻草’!”河北省砂石协会负责人颇感无奈地说。

提到资源税,矿业行业的人士并不陌生。资源税是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国家原先设定的资源税,主要是级差资源税,即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1984年,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资源税体系,我国开始征收资源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后来又扩大到对铁矿石征税。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同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者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我国的资源税征收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由过去的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少数几种资源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大种。
彼时,所有矿种的资源税都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也就是说,该税收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开采多少吨原矿石就按规定缴纳多少资源税。同时,资源税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调节资源级差收入。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资源税在一些地方被异化为税率相同、“见矿有份”的税种,不管矿石品位如何、开采条件如何,统一按同一标准从量计征,致使资源税计税、征收工作乱象丛生,没有真正实现“调节级差收益”之目的。
东北某地,铁矿石企业众多,当地政府为了便于资源税征收,依据铁精粉产量计征资源税。因为当地铁矿石矿山开采条件差别大,铁矿石品位不一,有的是露天开采,有的是地采;有的铁矿石原矿平均品位达约40%,有的铁矿石原矿平均品位只有20%左右,这种简单地以铁精粉产量、按照统一税率计征资源税的做法曾一度引起了当地一些品位高的铁矿石企业的不满。
更重要的是,因为当时资源税统一实行从量计征,只考虑原矿开采量,不考虑矿山企业产品价格、销售收入和经营状况,一些矿山企业尽管长期亏损、负债累累,却依然每年要缴纳高额的资源税。

为此,《中国矿业报》彼时专门开辟了矿业税费大讨论专栏,对国内矿山企业的税负过重、资源税征收方式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调研和报道,并建议国家对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并充分考虑其级差收益调节功能。
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明确了资源税征税范围与税目,覆盖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汽矿产和盐等五大类共164个税目。具体应税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矿泉水以及各类盐产品,石灰石、砂石等作为非金属矿产名列其中。
《资源税法》不仅明确了征税范围和税目,更明确了计税方式和税率,规定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这标志着矿山企业期盼已久的从价计征终于得到了实现。
在《资源税法》的附件《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对大理岩、花岗岩、白云岩、石英岩、玄武岩、片麻岩、凝灰岩按照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10%,而砂石按照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5%或从量计征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
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税法》颁布实施之时的2020年,恰逢全国砂石行业处于“一砂难求”、价格飞涨的高峰期,一些沿江沿海的热点地区砂石出厂价格最高达100多元/吨,内陆地区的砂石出厂价格也逼近100元/吨大关。按照《资源税法》规定的税率,即便是按销售收入的5%或每吨5元的最高限征收,对砂石矿山企业来说也完全承受得起。

与此同时,各省份也按照《资源税法》及《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了本省的砂石计征方式和计征税率。
据对全国30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开的砂石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率统计,从价计征资源税的有山东、北京、辽宁、天津、广东等21个省份,税率为3.5%—6%之间;从量计征的有河北、河南、山西、贵州等少数省份,多为每吨2—5元之间,只有河北省比较特别,每吨砂石从量计征高达10元,堪称砂石资源税的“天花板”,不仅远远超过资源税法中规定的税率,在全国也是“一骑绝尘”“遥遥领先”。
“当时,砂石价格飞涨,有时一天一个价,从价计征反而比较麻烦。所以,一些省份就采用了从量计征的方式,结合当前的砂石销售价格测算出一个合适的砂石周期价格,并按照砂石销售量来计征资源税。比如河南,当时按照70元/吨的销售价格,比照从价计征5%的税率,按照3.5元/吨的税额计征资源税。但像河北省这样每吨高达10元资源税的情况十分罕见!”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
彼时,尽管一些省份的砂石资源税高得离谱,征收方式也不尽科学合理,但在砂石市场火爆、砂石价格飞涨、砂石矿山效益向好的大好形势掩盖下,资源税并没有给砂石矿山造成致命的负担和影响。
繁华过后皆云烟,喧嚣过后是落寞。令砂石业业内人士始料未及的是,《资源税法》施行之时,也是正处于巅峰期的国内砂石行业掉头转向之日。自2020年开始,我国砂石市场从高位逐渐向低位滑行,“疯狂的石头”颓势渐显并开始回归理性。
即便如此,许多砂石矿山还心存侥幸,认为砂石作为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必需原材料,价格再跌也跌不到哪里去,暴利时代的黄金期过去了,但合理的利润空间肯定会有的,即便是砂石价格回归到前些年的平均水平,每吨赚上一二十元利润也不成问题。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殊不知,在这一轮百年难遇的砂石黄金发展期,包括许多央企在内的国有大型资本强势涌入,在一批动辄上千万吨甚至5000万吨以上新的大型、超大型砂石矿山拔地而起,一大批原先规模小、储量少的传统小砂石矿山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升级成功跻身千万吨级大型矿山之后,国内砂石产能急剧释放扩张,而需求端因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基建项目减少呈断崖式下跌,产能狂增、需求锐减的“一增一减”,彻底把砂石行业逼进了“在产矿山苦苦支撑、在建矿山骑虎难下、新建成矿山投产即亏损”的“死胡同”。特别是2022年以来,随着国内砂石市场趋冷态势的加剧,无序竞争的蔓延扩大,砂石行业陷入了产量持续下滑、价格“跌跌”不休的谷底。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多数地区的砂石骨料价格比“腰斩”还惨烈,仅为最高位的三分之一左右,且仍继续处于下行趋势。浙江湖州一带的砂石骨料最高峰时出厂价150元/吨左右,现在已跌破50元/吨;湖北武穴的砂石骨料价格最高位时出厂价120元/吨左右,现在已跌至40元/吨左右;河南禹州的砂石骨料价格最高位时突破了100元/吨,现在已跌至30元/吨左右;河南驻马店确山的砂石骨料最高位时120元/吨左右,现在已跌至25元/吨左右。至于前几年比较火热的广东省,因为新建、在建和新投产的大型、超大型砂石矿山比较集中,加之广西砂石骨料的冲击,这几年的砂石骨料价格也是一落千丈。
企业生死存亡之际方知降本增效之功。对当前许多处于保本经营或在盈亏线边缘苦苦挣扎的砂石矿山企业来说,做的完全是“一块钱生意”,如果每吨矿石成本降低1元,每年上千吨规模的矿山就可盈利千万元。而资源税作为税负占比较大的税种,自然成为一些以从量计征地区砂石矿山关注的焦点。

“面对日益严峻的砂石市场和居高不下的税费负担,适应新形势,重塑新模式,构建新格局,已成为当前砂石行业的必选项。”中国砂石协会原会长胡幼奕认为,在砂石产能严重过剩,砂石价格“腰斩”甚至“膝盖斩”的新常态下,砂石矿山如何从全产业链布局出发,激发培育新动能,重塑发展新模式,精益管理抠成本,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脱贫解困”的重要途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砂石资源税征收标准不一,有的地方征收标准过高,进一步加重了砂石矿山税负,加剧了无序竞争。据了解,按照《资源税法》规定,石灰岩资源税可以从价计征也可以从量计征,砂石税率为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具体适用税率及计征方式由各省(市)自行确定。
“当时为了便于征收,采用了从量计征,并按照当时70元/吨的价格测算出3.5元/吨的资源税。现在确山的砂石骨料平均价格已跌至25元/吨左右,还按原来的市场价格来征收砂石资源税,明显不合理。”河南驻马店确山一砂石矿山负责人无奈地说。而据曾参与河南省砂石资源税改革的一位人士称,河南省资源税从量计征的税率是比照从价计征6%税率、按60元/吨价格换算出来的。当时换算出来是3.6元/吨,按国务院税费改革只减不增原则,每吨降低0.1元,定为3.5元/吨。而当时砂石价格已跌至50元/吨。
据了解,驻马店确山因交通位置好,前几年在砂石市场高峰期曾建设了一大批大型砂石矿山。现在因砂石价格下跌严重,资源税过高,一些矿山因亏损而陷入停产半停产状态。
而作为河南省重要建材基地的禹州,其砂石矿山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些矿山也是时停时开,无法正常生产。
相比其他省份,河北省石家庄、邢台的砂石骨料价格还勉强维持在45元/吨左右。但漂亮数据背后的真实现状却很凄惨,每吨高达10元的资源税让当地砂石矿山“增产不增收”。
“河北省对石灰岩每吨征收10元的资源税,起点过高,税负过重,已使行业很多企业在亏损边缘挣扎。”河北省砂石协会有关负责人忧心忡忡地说,“河北省从量计征砂石资源税,而且不管是废土、石粉、废料均按10元/吨征收,明显不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税法》规定的原矿或选矿按1%-6%或者每吨(或每立方米)1-10元吨计征的石灰石与磷、石墨等排列在一起,显然该石灰石指的是可深加工的化工、冶金用石灰石,并非指砂石类石灰石。河北省10元/吨计征明显超越了《资源税法》规定。《中国矿业报》记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砂石资源税征收主要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式,而从量计征是参考从价计征的税率折算而来。这意味着从价计征直接与砂石销售价格挂钩,砂石价格高,资源税相对也高。而参照从价计征税率折算而来的从量计征,则与砂石产量或销量直接挂钩,不管砂石价格如何变化,每吨砂石的资源税是固定的。而这些从量计征的省份,彼时在确定资源税时,适逢砂石市场火爆、砂石价格高企,每吨砂石确定的资源税相对较高。而一旦砂石价格下跌严重,从量计征的弊端将暴露无遗。

河北省砂石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资源税法》明确石灰岩资源税可以从量计征也可以从价计征,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对石灰岩课税都是从价计征,采取从量计征的只有河北、河南、山西、贵州、海南、吉林、浙江、陕西、青海9个省份,其中河北省以每吨10元的标准顶格征收,其余省份的征收标准均在每吨2—5元之间,处于国家规定幅度内的中下水平。而其他21个从价计征的省份,按当地售价换算每吨税额在2.5—3元之间,都大大让利于企业。
“砂石市场影响因素多,价格波动大,有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和季节变化性,2020年资源税法颁布之初,河北省砂石骨料售价在65元/吨左右,以后价格不断下滑,现在售价在45元/吨左右,多数企业徘徊于微利边缘或已陷入亏损,继续从量计征,无法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也不符合价格规律,不利于构建更为合理的资源收益调节机制,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河北省砂石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屋漏偏逢连夜雨。资源税过高过重的问题尚未解决,增值税的问题又冒了出来。从2026年1月1日起,国家调整了砂石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虽然按照新的政策,对于自己采掘砂石的一般纳税人矿山来说,仍然可以选择按3%的简易计税方法缴税。但问题出在下游客户身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砂石的主要买家,其计税方式由原来3%的简易计税调整为13%的一般计税。
这样一来,商混站为了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降低自身成本,就会要求上游的砂石矿山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矿山为了保住客户,往往不得不放弃原来3%的简易计税,转而按13%的税率开票。而砂石采掘环节的进项抵扣本就很少,这么一改,矿山实际多承担的近10%的税负,等于是被市场转嫁到了自己头上,进一步加重了生存压力。
“目前,河北石家庄、邢台等地方的砂石平均出厂价为45元/吨,增值税由3%提高至13%,每吨砂石比以前增加了4.5元,加之高达10元/吨的资源税,仅这两块砂石的税负就达14.5元/吨。因为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把废石、废土、废渣、石粉也都按砂石一样征收,这样算下来,平均到每吨砂石上税负将更高。”河北省一砂石矿山负责人给《中国矿业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吨砂石加上资源税、增值税,以及其他税费,总体税负高达20元/吨左右。加上矿山爆破开采运输成本近10元/吨和加工破碎成本十几元/吨,砂石矿山基本没有利润。”
当前,河北上述地方的砂石平均价格45元/吨,管理经营好的砂石矿山尚能勉强维持生产,但如果价格继续下行探底,这些砂石矿山将陷入“生产与停产均亏损”的两难境地。
而其他砂石价格跌至40元/吨,甚至跌破30元/吨大关的砂石矿山,其情况自然是惨不忍睹,亏损几成定局,盈利成为奢想。在国内许多新建砂石产能仍在继续释放、需求端依然下行的双重压力下,若想在近10年之内“咸鱼翻身”几无可能。

资源税的不合理,总体税负的过高,不仅让砂石矿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还对地方的大市场建设、实体经济、财政收入和民生就业等产生了一系列影响。
“资源税过高,看似增加了地方税收,实际上则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总体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河北省砂石协会算了一笔账:因河北省的砂石资源税为10元/吨,是近邻山西省砂石资源税的4倍,这每吨低下来的7.5元使距离石家庄200公里的砂石矿山比当地的砂石矿山更具价格竞争优势,严重冲击了本地的砂石市场。当地砂石矿山的减产、停产造成的总体财政收入远远高于单一的资源税收入。
河北省砂石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由于河北资源税过重,致使山西砂石骨料大举入冀。以石家庄市场为例,每年需求在6000万—6500万吨,河北本地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为1500万吨左右,山西省企业占有4500万—5000万吨左右,仅此计算河北每年流失的资源税就有5亿元左右,损失的工业产值达25亿元,损失的运输业收入达12亿元左右,损失的劳动就业机会约5000个,损失的GDP超过50亿元,结果是山西企业吃饱肚,河北企业饿肚皮。假如河北的石灰岩资源税与山西省拉平调整到2.5元/吨,那么河北的市场将是河北企业的天下,税收总额不仅不会下降还会增加,至于本地的GDP、运输行业收入、劳动就业更是一块远超税收的蛋糕,所以应平衡地区税负差异,让河北的砂石骨料企业能够不带枷锁与邻省企业公平竞争。
如果把邯郸、邢台等地的砂石市场统计在内,山西省远道而来的砂石在河北的市场占有率更高,对河北省整个财政收入和人员就业造成的影响更深远。

特别值得一提的还是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如果河北省的资源税降至3元/吨的全国平均水平,当地的砂石矿山可开足马力正常生产,有望实现“量价齐升”,砂石矿山企业的整体效益和员工的收入水平也将水涨船高,砂石矿山的企业所得税和员工个人所得税也将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随之增加,加上按企业销售收入计征的13%的增值税,可实现国家、地方政府和砂石矿山的三方共赢。
“过重的税负还使河北砂石矿山在环保压力下雪上加霜!”河北省砂石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河北省环保政策历来高于其他省份,砂石矿山的设立和管控极为严格,新建的砂石矿山科技含量高、环保投入大、智能化水平高。河北省砂石矿山每年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因环保要求而停产,加之还要求砂石矿山由过去的纵切改为横切,而且边开采边复绿,致使河北砂石矿山每吨成本要高出山西省10余元,再加上每吨资源税高出的7.5元,让山西砂石矿山有足够的底气与河北砂石矿山打价格战。尤其是河北省实施环保管控期间,山西砂石矿山更是乘虚而入,压得河北砂石矿山难以生存。河北省的道路被滚滚而来的山西车队一路碾压,仅石家庄每天过境车载就近20万吨,随之扬尘尾气污染来了,GDP跑了、税收跑了、就业跑了,这一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值得河北省警醒和深思,有关部门应该站在全局的角度为河北砂石行业的发展制定出有利有效的政策。
税收“小窗口”反映营商“大环境”。河北省砂石协会认为,应从优化河北营商发展环境大局出发,及时调减河北省石灰岩资源税税率,建议根据《资源税法》授权及实际情况,参照全国各省市,尤其是周边兄弟省市资源税税率和计征方式,将河北省石灰岩资源税由现行的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税率调整到“由规转法”前的5%或以下,从而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砂石行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河北省砂石资源税过高问题已引起了河北省相关部门的重视。目前,河北省有关部门正对砂石矿山资源税征收方式和征收税率进行研究。
实际上,不仅仅是河北省,河南省等其他对砂石矿山采取从量计征省份的砂石矿山,对现行的资源税征收税率也颇有微词。他们认为,资源税作为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主要地方税种,应当像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一样,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对计征方式和税率进行动态调整,以更好地发挥资源税的调节功能,支持和鼓励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杜绝砂石行业的无序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已有所行动。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部分产业出现无序竞争现象,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引导经营者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要提醒告诫,加强监管执法,实施失信惩戒。
“资源税无疑是‘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的主要工具,事关矿山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当前砂石行业严重低迷的情况下,各地应‘放水养鱼’,根据矿产品市场变化和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和税率,以维护良好的砂石市场秩序,降低砂石矿山企业负担,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胡幼奕表示,“通过精准合理的征收方式和税率调整,让资源税真正成为矿山发展的‘助推器’、地方政府财政稳步增长的‘钱袋子’,而不应成为砂石矿山发展的‘绊脚石’,甚至沦为压垮砂石行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据了解,近期,中国砂石协会将发挥作用,一方面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对砂石采矿权的宏观调控,对砂石产能过剩地区严控新设砂石采矿权,从源头上管控砂石产能的快速增长;一方面围绕砂石行业税负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尤其对增值税征收税率、资源税计征方式及税率等对砂石行业影响较大的重点税种,要通过解剖麻雀、找准症结,尽快形成调研报告等方式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以减轻砂石矿山税费负担,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
而在一些业内资深专家看来,矿山企业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活动,开采利用的矿产品为来自自然界的原材料,能抵扣增值税的项目很少,所以矿业行业整体税负都比较重。目前,因为多种原因,整个矿业行业尤其是金属矿山市场行情比较好,矿产品价格也相对较高,暂时掩盖了矿业行业税负过重的问题。而砂石行业因为这几年价格直线下跌,生产经营困难,才最先暴露出税负总体过重的问题。
“当前,随着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全面推进,以及采选技术的不断提高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过去难开采的深部资源和难利用、难选冶的低品位、共伴生资源已逐渐成为主角,加之矿山生态修复和井下充填费用,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直接成本将会大幅增加,如何运用积极的财税政策鼓励支持矿山企业加大对难开采难选冶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助力增储上产将成为重中之重。”上述专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战略高度,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矿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实时调整增值税、资源税等涉矿税费的计征方式和税率,真正让国内矿山企业轻装上阵、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