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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政策“红包”需加快释放

作者:首席记者 王琼杰 编辑: 来源:中国矿业报 更新时间:2026-09-28 浏览次数:

近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消息,2025年以来,内蒙古累计为36家绿色矿山提供4177公顷用地保障,为220家绿色矿山企业减免各类税款10.3亿元。在绿色矿山建设进入全面推进、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内蒙古鼓励并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做法,值得借鉴

矿业开发如何兼顾资源保障与生态安全?无疑,绿色矿山建设是这道时代必答题的标准答案。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明确,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并从税收减免到用地用矿,再到金融信贷,抛出了一揽子支持政策。

然而,在实践落地中,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政策悬空的尴尬。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唯有不断创新支持政策,让用地、用矿、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激励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才能彻底激活矿山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

绿色矿山建设不是表面工程,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投入,没有实打实的降本减负,矿山企业的积极性便无从谈起。落实好高新技术、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夯实好用地、用矿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不但将大大激活矿山企业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而且会更加坚定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信心。以内蒙古为例,去年以来,内蒙古累计为近40家绿色矿山提供超4000公顷用地保障,更为200多家企业减免各类税款超10亿元。这超10亿元的真金白银,不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更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当企业算得清经济账,看得到早建早收益的实惠,矿业绿色转型便会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作为。

矿山开发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单靠企业自身积累往往独木难支,必须引入金融活水。国家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特色信贷产品,并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这正是为了打通资本与产业的良性循环。农发行内蒙古分行投放1.3亿元绿色矿山建设流动资金贷款,并扎实推进15.2亿元多元化信贷项目,为矿山保驾护航。这种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金融创新,精准滴灌了企业的资金渴求。有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企业才有底气在生态修复、技术升级、综合利用上持续投入,将绿色理念贯穿矿业开发的全生命周期。

政策落实,需要严密的执行机制来护航。一些地方支持政策难以落地,根源在于部门间缺乏协同,导致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卡了壳。内蒙古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现全流程法治化管理;同时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支持政策,从而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格局。这种齐抓共管的机制,打破了政策壁垒,确保了激励措施“红利”精准直达企业。

矿业开发关乎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也牵动着生态环境的公共利益。在生态保护与资源保障的博弈中,绿色矿山建设找到了两者的平衡点。面对转型期的阵痛,管理部门不仅要扮演监督员的角色,用限制和约束来倒逼企业,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更要当好服务员,用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去引导和激励,以“早建早得利、建成就有利”的机制来激发企业积极性。

约束有力度,激励有温度,在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矿业高质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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