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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丰:奏响绿色矿业“四部曲”

作者: 编辑: 来源:江西矿联网 更新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永丰县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通过规划、保障、修复、监管“四部曲”,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被列为全国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迄今已有多家矿企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引领效应初显。

  规划先行,弹好“前奏曲”。该县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坚持“全域化”规划,在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对新建矿山制定准入要求,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水平。实行“特色化”设计,全面实行“一矿一规划”“一矿一方案”,聘请专家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绿色矿山新格局。坚持“阶段化”推进,科学安排创建目标,分阶段推进实施。

  帮扶助力,唱好“协奏曲”。该县结合深化“吉事即办”政务服务品牌工作,联审联批优服务,率先在全市推行矿山联审联批制度,对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登记联合把关,有效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着力优化服务,不断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激励政策体系,推进绿色矿业担保基金设立,将绿色矿山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扶持名录,进一步加大上市帮扶、金融扶持力度。

  生态修复,唱响“进行曲”。该县统筹推进矿山治理、植被恢复,扎实筑牢生态屏障,出台《永丰县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在采矿山全面调查评价,制定统一分类处置标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绿化”复绿模式,对边坡、平台进行覆土、绿化。标准规范矿权出让,按照统一出让原则,新设矿权一律实行“净矿”出让,达到“净矿”条件方可出让矿权。分类界定关闭退出,按照“禁采区关闭、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思路,实现有序退出。

  长效监管,奏出“交响曲”。该县严格推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指标,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等方面全面督察指导。压实“三个主体”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各涉矿行政管理部门责任,通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矿山企业与当地村民和谐共处,纠纷矛盾明显减少,矿山环境有效改善。创新“三联一共”监管模式,通过部门联合督察、联合指导、联合执法,对矿企道路硬化、按标装载、生产线封闭等工作进行联合督促指导,做到一体化监管、一体化惩戒、一体化推进。构建“三位一体”智慧监管,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构建矿山监管、环境监测、应急监控“三位一体”管理系统,在重点矿山加工企业周边设立监控点,加快实现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智能化转变,实现矿山整治、修复、利用同步推进实施。(刘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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